提升能源效益級別標準
由2009年11月9日起,政府透過《能源效益(產品標籤)條例》(第598章),全面實施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」,現時該計劃涵蓋五類家用電器,包括空調機(冷氣機)、冷凍器具(雪櫃)、緊湊型熒光燈(慳電膽)、洗衣機及抽濕機,在本港供應上述的訂明產品須貼上能源標籤,讓消費者知悉有關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。
為進一步提升能源效益,機電工程署致力鼓勵進口商引入更節能的電器,幫助市民慳電又慳錢,並減少碳排放。署方於2014年發布了「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2014」(下稱「守則」),提升冷氣機、雪櫃及洗衣機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平均約三成。該守則由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實施,在本港市場供應該三類電器,屆時必須附有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。我們估計該三類電器實施新能源效益評級標準後,每年可節省約三億度電。
為配合能源效益評級標準的更新,請留意以下重點:
- 在2015年11月25日前,現行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(現行級別標籤)仍然適用。
- 由2015年11月25日起,冷氣機、雪櫃及洗衣機須附有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(新級別標籤)。零售商可於2015年11月25日前的一個星期內(即2015年11月18日至24日),把陳列貨品上的現行級別標籤更換為新級別標籤。
- 新級別的標籤會在參考編號前加入「U1」字頭,其他式樣維持不變。例如:
產品 |
現行級別標籤 |
新級別標籤 |
冷氣機 |
C080123 |
U1-C080123 |
雪櫃 |
R080123 |
U1-R080123 |
洗衣機 |
W080123 |
U1-W080123 |
下圖載示現時和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差別,以供參考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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現行級別標籤 | 新級別標籤 (於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實施) |
有關提升能源級效益級別標準的詳情,請瀏覽機電工程署的「能源標籤網」。http://www.energylabel.emsd.gov.hk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