能源標籤評級新標準

提升能源效益級別標準

由2009年11月9日起,政府透過《能源效益(產品標籤)條例》(第598章),全面實施「強制性能源效益標籤計劃」,現時該計劃涵蓋五類家用電器,包括空調機(冷氣機)、冷凍器具(雪櫃)、緊湊型熒光燈(慳電膽)、洗衣機及抽濕機,在本港供應上述的訂明產品須貼上能源標籤,讓消費者知悉有關產品的能源效益表現。

為進一步提升能源效益,機電工程署致力鼓勵進口商引入更節能的電器,幫助市民慳電又慳錢,並減少碳排放。署方於2014年發布了「產品能源標籤實務守則2014」(下稱「守則」),提升冷氣機、雪櫃及洗衣機的能源效益評級標準平均約三成。該守則由20151125起全面實施,在本港市場供應該三類電器,屆時必須附有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。我們估計該三類電器實施新能源效益評級標準後,每年可節省約三億度電。

為配合能源效益評級標準的更新,請留意以下重點:

  1. 在2015年11月25日前,現行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(現行級別標籤)仍然適用。
  2. 由2015年11月25日起,冷氣機、雪櫃及洗衣機須附有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(新級別標籤)。零售商可於2015年11月25日前的一個星期內(即2015年11月18日至24日),把陳列貨品上的現行級別標籤更換為新級別標籤。
  3. 新級別的標籤會在參考編號前加入「U1」字頭,其他式樣維持不變。例如:

產品

現行級別標籤
參考編號

新級別標籤
參考編號

冷氣機

C080123

U1-C080123

雪櫃

R080123

U1-R080123

洗衣機

W080123

U1-W080123

下圖載示現時和新評級標準的能源標籤差別,以供參考:

現行級別標籤 新級別標籤
(於2015年11月25日起全面實施)
有關提升能源級效益級別標準的詳情,請瀏覽機電工程署的「能源標籤網」。http://www.energylabel.emsd.gov.hk